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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高学生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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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升国旗制度
1.国旗和国歌是一个国家的主权和尊严的标志,学生都要尊敬国旗,会唱国歌。
2.每周一广播操时间,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学生以班为单位集队,学生准时到操场,做到静、齐、快。
3.升国旗奏(唱)国歌时,必须做到立正、严肃、脱帽、行注目礼,不得交头接耳、嘻笑、闲谈,唱国歌声音要响亮。
4.举行“国旗下讲话”时,学生要稍息、静听。
5.升旗仪式结束,学生有秩序的离开操场。

二、出入校门规则
1.佩带校牌进出校门,服从门卫、值日教师和值日同学的管理。
2.上学必须穿校服并衣着整洁(不戴首饰、不准穿背心、拖鞋,仪表端庄,男生不留长发等)。
3.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迟到者必须按班登记。
4.不擅自带校外人员进校,有事确需带校外人员进校,必须在传达室办好入校、离校手续。
5.课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
6.午休期间,住校生及在校午餐的通校学生一律不准出校门。
7.不准带有果壳的东西进入校内。
8.不准带不健康书刊以及和学习无关的杂志、玩具等进入校门。

三、骑车、停车规则
1.骑车学生推自行车进出校门,在校内一律不准骑车。
2.车辆一律停入车库,整齐停放在指定位置。
3.住校生的自行车只准节假日使用。

四、课堂规则
1.课前备齐学习用品,预备铃响后应立即进入教室按规定位置就座,静候上课。
2.上课铃响,教师进入教室,班长喊“起立”口令后,全体学生起立向教师行注目礼,教师还礼后听班长口令后坐下。
3.上课迟到者,要在门外立正喊“报告”,待教师允许后入座。
4.教师讲课时,专心听讲,积极思考,不随便插话,发问举手,答问起立。
5.上课穿戴整洁,坐姿端正,养成良好的听课习惯。
6.下课铃响,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口令,教师还礼后,班长喊“解散”,学生方可离座。
7.课间适当活动,不要远离教室,不大喊大叫,不追逐打闹。
8.教学区内不准使用手机。
9.无故缺课,按旷课论处。
10.此规定也适用于在实验室、语音室等教室及操场上课。

五、自修规则
1.自修课内必须遵守纪律,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2.自修课(包括晚自修、下同)要准时到教室,不擅自离开座位,下课后方可离开教室。
3.自修时,安静,不准大声讨论问题。不高声朗读,严禁谈笑、吵闹、吃零食等不良行为。
4.无故不上自修课,按旷课论处。

六、试场规则
1.严肃认真参加考试,听从监考老师的指导。
2.考前准备充分,准时进入考场,按规定位置入座。
3.考桌上只准放笔、橡皮、圆规、尺等文具,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4.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思考,严禁作弊。考试是否作弊,按监考老师当场认定为准。对舞弊者给予处分。
5.卷面不清或有误时,应举手询问,但不得私下询问。
6.答卷认真、细心,字迹清楚,按时交卷,不在试场周围逗留。

七、考勤制度
1.学生必须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2.因有事、生病等请假,由学生或家长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三天及以上,必须报学生处审批。若有特殊情况而缺勤,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并且必须有学生家长的补假申请,无任何请假手续而缺课(包括自修课、活动课等)一律按旷课论处。
3.各班班长(或值日班长)必须正确无误做好缺、旷课统计工作。
4.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广播操缺席三次均作旷课1节计。
5.一学期累计旷课达4节,公开点名批评;旷课达10节及以上给予必要的处分。、

八、卫生制度
(一)公共卫生:
1.教室内外坚持每天打扫(早晨自修课前),每周(或节假日前后)进行一次大扫除(教室、包干区)。
2.值日生打扫实行责任制(包括课间擦清黑板),每次必须按时认真打扫,每天由学校卫生室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评分。
3.教室内要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窗明几净,空气新鲜,地面整洁,桌椅整齐,布置端庄,无杂物堆放。
4.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地上无果皮纸屑,墙上无乱涂乱画,玻璃无灰尘手印,垃圾脏物倒入垃圾箱,不往窗外扔杂物、粉笔头、纸飞机等。
5.认真参加体检,经常性做好防病防疫工作。
(二)个人卫生:
6.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做到“五勤”(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晒被褥)。
7.讲究饮食卫生,做到“三要”(要按时就餐、要吃饱主食、要饭前洗手饭后漱口)、“六不”(不吃生冷及不洁食物、不暴饮暴食、不吃零食、不吸烟、不喝酒、不用他人卫生用具)。
8.注意保护眼睛,讲究用眼卫生,看书写字姿势端正。坚持做好眼保健操;定期查视力,及时矫治眼病。
9.劳逸结合,心情舒畅,减少疾病。

九、体育锻炼规则
1.每天按时参加早操,上好体育(活动)课;提倡早锻炼。
2.出操集队静、齐、快、集体跑步进入操场指定位置。
3.做操动作准确、到位、认真、有力。
4.上体育(活动)课时,要充分锻炼,不得随意进教室等处休息、玩耍。
5.上体育(活动)课一律穿运动服、球鞋。出操、上体育(活动)课等均不得穿皮鞋、带手套。
6.参加体育锻炼,既要刻苦,也要适量,更要注意安全。
7.爱护体育器具和体育设施,借用器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学生自备体育器材不得带入教学楼和宿舍楼)。

十、集会纪律
1.按时整队,集体进会场,按指定地点就座。
2.遵守会场纪律,不迟到早退,不交头接耳,不看书报,不做小动作,专心听讲。
3.重要报告、讲座要认真做好笔记。
4.因故离开会场时要请假,不要影响他人。
5.散会时,依次出场,不得跑步奔向出口处。若自带椅子则带回教室。

十一、用膳规则
1.按时进餐,末经允许,不得提前用餐。放学后不得跑步进餐厅。
2.按照规定区域在餐厅用餐,不准在寝室、教室就餐。
3.讲究文明礼貌,买饭菜自觉排队,每人最多买两份,不争先恐后,不推拥、不插队、不高声喧哗。
4.节约粮食,剩菜残饭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准随地乱倒、乱丢。
5.尊重食堂人员的劳动,服从生活指导及值日老师管理,不准顶撞管理人员。
6.积极协助食堂人员搞好饭厅与饭厅周围的环境卫生。
7.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

十二、爱护公物规则
1.爱护学校公物,人人有责。爱护学校建筑设施、教学生活用品、文体活动器材、劳动工具、花草树木等。
2.教室及附属设备(包括讲台、拖把、扫帚、水桶、日光灯等)责任到班;桌椅责任到人。
3.寝室及附属设备(包括水龙头、电扇、灯头等)责任到室,床铺责任到人。
4.教室、寝室内公物不得随意调换、搬动,不得乱涂乱刻,损坏丢失公物应向总务处及时报告,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发现破坏公物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及时报告。
6.故意损坏公物,一经查实,除加倍赔偿外,给予必要处分。
7.离开教室,随手关灯、关电风扇,关饮水机。

十三、寝室制度
(一)公德
1.寝室及床位由生活指导老师和班主任排定,不得随意调动。
2.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发现病号及时与生活指导老师联系。
3.注重文明礼貌,做到不打人,不骂人,不讲脏话、粗话,不看黄色书刊。
4.尊敬师长,服从生活指导老师的管理,老师进室要让座。
5.爱护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无水时或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不准私自装电灯和家用电器。
(二)纪律
6.住宿学生外宿或非节假日回家必须在宿舍管理室办妥手续(外宿必须有班主任字条说明)。
7.非本寝室人员不得留宿,不准带校外人员和通学生进入宿舍。
8.按时起床,不睡懒觉;熄灯后按时睡觉,不讲话,不影响他人睡眠。
9.学习时间不准回寝室,特殊情况(因病等)凭班主任字条并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
10.住校生晚上均不准外出上街(除非学校组织)。
11.寝室内不准玩球、打牌和下棋,不得大声喧哗。
(三)卫生
12.室内保护整齐、清洁,箱子、鞋子、脸盆等排放有序。棉被整齐,统一放在北端,蚊帐要挂起。
13.爱护卫生设施,经常冲洗厕所,防止厕所堵塞。
14.值日生上下午各打扫卫生间、洗脸间一次,并检查内务。周一中午大扫除,全面整理内务。
15.不在寝室里用膳(病号例外),不吸烟、不喝酒。
16.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丢杂物。
(四)安全
17.各寝室同学之间少串门,不串门。
18.最后离室同学关掉电灯、电扇、检查水龙头,关好门窗,锁上门。
19.妥善保管好钱物,寝室内不宜存放现金,超过百元及时存入银行。离室锁好柜门。晒出衣服、物品及时收进放好。贵重物品(如照相机、游戏机、MP3等)不带入校园。
20.室内不准点蜡烛、蚊香等,不准私接电器、私装插座,不用电瓶灯照明,安全用电。
21.室内同学互相提醒,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发生失窃,及时报告管理室。
22.女生宿舍除生活指导教师及有关领导、值日教师、班主任检查工作外,任何男性不得擅自进入,有事在寝室管理室接洽。
23.家长看望子女必须先到宿舍管理室登记。

十四、实验室规则
1.实验室(语音室、电脑室)上课,按教师要求入座。
2.实验时要遵守操作,认真仔细有步骤地进行。
3.实验过程中有问题及时向教师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4.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设备,要节约实验材料和水电。
5.实验完毕要整理好器材,保持室内及仪器整洁。
6.及时记录好实验数据,写好实验报告。

十五、借书阅览规则
1.凭《借书证》每人一次借二册书,借期两周,期满归还或续借。
2.凭《学生证》进入阅览室借阅书刊。
3.借书阅览自觉遵守秩序,依次排队,在规定时间内借阅。
4.保持图书、阅览室安静,禁止喧哗、打闹。
5.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纸屑。
6.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有损坏弄污照价赔偿。
7.珍贵图书不外借的,须征得管理员同意后,在室内查阅。

十六、劳动纪律
1.服从班主任或劳动技术指导老师的组织安排。
2.根据劳动需要,按教师规定自觉带好劳动工具,要爱护劳动工具。
3.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劳动。
4.劳动时做到不怕脏、不怕累,保质保量地完成劳动任务。
5.劳动中要互相帮助、互相协作,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安全。
6.每次劳动结束,劳动委员组织进行质量检查。

十七、课外活动要求
1.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包括选修课和兴趣小组活动),因病因事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得迟到或早退。
2.按教务处排定的课程进行活动,不准凭个人兴趣影响妨碍别班的活动。
3.严格遵守课外活动纪律,讲文明,有礼貌,自觉按指导老师要求开展活动。
4.爱护活动器材,需要时借用,用毕后归还,损坏除赔偿损失外,视实际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十八、课间、午休要求
1.学生在课间应该调节好精神,并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工作。
2.课间养成不吃零食的习惯,吃点心一定要保持清洁,不随手乱丢,爱惜粮食。
3.课间、静校、静班期间不准在校园内(特别是教室内、走廊上、楼梯上)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4、课间、静校、静班期间,学生不准走出校门。
5.上、下楼道不要奔跑,注意安全。

十九、学生校外生活要求
1.上学、放学,学生应直接到校或到家,不得在途中耽搁。
2.晚上,学生离家必须征得家长同意,不要擅自在外留宿。
3.上学、放学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不追逐玩耍,不阻塞交通;骑自行车不双放手,不超速行车,不得骑摩托车、助动车等上学。
4.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纪、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勇于向不良风气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做一个文明的中学生。
5.不准吸烟,不准进营业性溜冰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房、酒巴、台球房等。非节假日不准上网吧。
6.自觉完成回家作业,自觉复习、预习功课,按时作息,注意用眼卫生。
7.适当做些家务和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8.提倡阅读健康、进步的书刊。不得传阅黄色书刊,不看不健康录像,违者要追究责任,并给予必要的处分。


作者:学生处 来源:haigao.net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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