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和谐发展——海宁市高级中学2008—2010年办学方案
第一章 办学思想与办学目标
第一条 学校切实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倡导和传播先进文化,为促进国家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二条 坚持教育必须与时俱进的思想,积极研究和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以先进的教育思想指导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以科学的精神,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 坚持学校优良的办学传统,发展学校的办学优势,发扬“猛进如潮”的校风精神,培育学校鲜明的文化精神,促进办学的个性化、特色化,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 创办科学与人文精神融合的现代教育,培育道德与文化底蕴深厚的优秀人才。以科学、民主、文明的现代管理理念为核心,建设现代意义的和谐学校。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制度建设
第五条 推进学校管理科学化与民主化。坚持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学校最高权利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明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确保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学校基本制度的制定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制定《海宁市高级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议事制度》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六条 坚持和完善学校党总支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制度,讨论并制定《海宁市高级中学党总支会议议事制度》,《海宁市高级中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海宁市高级中学校务会议议事制度》,明确上述会议的议事与决策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大宗物资采购、招生、教职工考核和评聘实行专题会议制,制定上述相关会议的议事规则,进一步促进学校管理的科学与民主。
第七条 修订完善校长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总务处、保卫处、教研组、年级组、校网中心、备课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海宁市高级中学教师守则》,完善教职工考核办法,促进教职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八条 继续深化学校行政的公开、公正、公平,落实科学、民主的管理思想。坚持和深化校务公开制度,对财务、教职工人事、招生、和其他重要的管理决策,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实行公开。
第三章 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第九条 进一步完善学校领导班子的学习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强化领导集体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促进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依法治校,民主治校,以德治校的自觉精神。
第十条 倡导和坚持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求真、奋进的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完善中层以上领导成员考核和述职制度,实施中层干部竟聘上岗。
第十一条 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探索和建立后备干部培养体系,在民主测评,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以德、能、勤、绩为主要考核标准,建立校级和中层的后备干部队伍。为学校的持续发展储备管理人才。
第十二条 充实、调整和完善学校管理队伍,进一步完善行政干部、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评价和聘任制度,充分激发学校管理队伍的活力。
第四章 教师队伍建设
第十三条 加强师德学习,提高全体教职工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教师要主动并善于为学生的终身发展贡献才华。完善适合本校实际的教师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 继续加强学科建设,积极促进教师自觉成为学习型和专家型教师,促进各教研组努力成为研究型和学习性组织。充分重视新课程教育理念的学习,加强新课程教育研究。在教育实践与教育研究中培育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第十五条 继续研究并创造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教职工聘任制度。进一步培育骨干教师队伍。激励教师把握最新的知识动态,贴近学生、贴近社会、贴近生活,提高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满意度。充分发挥各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作用。运用竞争机制,积极引进优秀人才。
第十六条 继续完善青年教师培养制度,严格执行学校有关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和业务学习的制度和规定,引导和激励青年教师超越自我,尽快成才。
第五章 德育工作
第十七条 坚持学校一切工作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以学生的终身发展为本的思想。运用正确的教育方法,培育学生的健全人格,丰厚学生的道德底蕴。德育工作的基础是教师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等各方面作学生的表率。
第十八条 继续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健全德育网络,强化学校对德育工作的领导,重视不断发展的形势下德育工作的研究,提高德育效率。重点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推选教育教学骨干担任班主任。提高班主任待遇。积极总结班主任工作先进经验,每年召开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编撰班主任工作论文集。办好《海高德育》。
第十九条 继续重视团委、学生会工作,办好中学生党校,培育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在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重视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巩固良好的校风。继续加强学校优秀文化建设,以优秀的文化品格教育熏陶学生,培养学生对真善美的热爱。
第二十条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探索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学校实际,立好并实施好有关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努力在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上有新的突破,创出本校特色。
第六章 教学工作
第二十一条 重视对新课程教学的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高质量、高效率地开展教学工作。积极引导学生的探究性、发现性学习。重视学生学习品质的培养,发掘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创新意识,增强学生持续发展的能力。培养学生规范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良好习惯。
第二十二条 结合新课程体系的实施和重点中学学生的培养目标,积极探索高质量、高效率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模式,探索整合各学科教研组力量,将集体教学研究渗入到学科教学全部环节的形式与方法,努力走出教师发展与学生发展并重的教学新路。探索并实施校本课程的开发。
第二十三条 重视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处理好体育艺术教育普及与提高的关系,充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重视高考和会考的研究,学习成绩指标名列全省重点中学领先水平。重视精尖学生的培养,探索完善有本校特色、有成效的培养精尖学生的模式与方法。
第二十四条 结合新课程体系的实施,学习理解新课程教育理念,研究课堂教学,总结教学经验,尽快适应新课程体系的教学要求。鼓励教师教学的个性化、特色化,研究并积极推广先进教师创造的优秀教学模式。
第七章 教育科研
第二十五条 增强科研兴校意识,充分认识教育科研是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促进教师发展和学校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推动力。继续发展学校教育科研的良好势头,结合课程改革,拓宽科研工作思路,提高科研的水平和实效,为教育教学实践导航。
第二十六条 继续完善学校有关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科研工作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研骨干的作用,加强工作考核。奖励优秀科研成果。重视科研工作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重视教育科研成果的运用与推广。
第二十七条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继续加强重点课题的研究,有二至三个重点课题获省级以上奖项。探索更有效的校本培训、校本教研途径。
第二十八条 重视各个层次的教育科研工作,重视和加强校际科研工作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办好《海高教育》,每年召开教育科研工作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第八章 校园文化建设和对外交往
第二十九条 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增强学生的审美能力,拓宽学生的精神视野,丰富学生的文化底蕴。每年开展各种高品位的文化活动,以健康先进的文化充实学生的心灵世界。
第三十条 重视学校图书馆建设,建立学生电子阅览室。办好《紫薇文学社》、《潮韵书画社》、《世界知识之友社》、《定向运动俱乐部》、《海高英语俱乐部》等各种学生文化社团。建立音乐方面的学生社团。积极开展各项文艺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健康向上的精神活力。
第三十一条 继续开展与美国、日本及国内名校的交流与合作,办好“浙江英语语言村”,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力度,促进学校的开放性,确保学校教育走在时代教育的前沿。
第三十二条 营造人文气息浓厚的育人环境,创设良好的文化氛围,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继续加强并完善校园网建设,为创办现代教育提供足够有力的平台。
第九章 群团组织、退教工作和员工福利
第三十三条 重视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各种群团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学校建设中的作用,支持群团组织做好工作,争创先进。
第三十四条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女教职工的生活和学习。重视做好退休教职工工作,落实退休教职工的各项待遇,主动为退休教职工排忧解难。
第三十五条 在上级加强对学校办学资金宏观调控,教育均衡发展思想日渐落实到年度资金安排,学校经济收支自主权日渐微弱的情况下,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编制好并努力争取到学校发展所需的年度预算,保证必要的学校财力,教职工的经济待遇年年有提升。
第三十六条 开展各种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营造真诚友善、和谐互助的人际关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第十章 学校安全与后勤工作
第三十七条 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制定严格的安全工作规范,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无事故。
第三十八条 全面完成学校新校园建设。从生态和文化两个方面,美化学校环境,继续改善学校办学的物质条件,营造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九条 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制度,开源节流,合理使用资金。规范校产管理,对所有校产登记完毕。
第四十条 增强后勤工作部门的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研究食堂管理的有效机制,结合新校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为广大师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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