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高级中学第六届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海宁市高级中学第六届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为保证我校教代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的条件:
1、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原则上三年内未到退休年龄的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2、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令法规。
3、忠于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党组织的领导,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研究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情况,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不谋私利,有全局观念和主人翁责任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教职工生活,依法维护群众利益,善于集中和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善于动员和团结广大教职工努力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二、代表的构成:
我校有工会正式会员202人,按有关政策规定,代表名额应为工会正式会员的30%左右。
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教师、领导干部和职工,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各自不少于代表总数的20%,民主党派、无党派教职工也应占一定比例。
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参加选举。
三、代表的选举:
1、选举的原则和方法:教代会代表必须由选区内全体会员经民主选举直接选出,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
2、代表候选人的产生:本次代表选举按工会小组划分选区。代表候选人名额按选区人数 40%比例(其中含差额10%)分配到各选区(即工会小组)。由各工会小组长负责,组内经协商和酝酿,按名额及条件确定或选举候选人。然后在小组中进行无记名投票直选正式代表,过半数票才能当选。如果过半数票当选代表人数不足,则在不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第二次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候选人以外者担任。
四、具体步骤:召开各工会小组会议,完成以下任务:
1、按选举办法规定的名额,协商或选举,确定候选人;
2、在候选人之外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各一名;
3、以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各组正式代表;
4、监票人和计票人当场计票,公布结果,并将选票及多余的候选人票装入信封封好;
5、工会小组长填好选举结果书面报告简表(含参加人数、发票数、收票数、选举结果、监票人、计票人等);
6、工会小组长、监票人和计票人在简表上签好自己的姓名;
7、工会小组长将选举原始材料(选举票、多余票)与选举结果报告简表送交工会。
五、审查并公布选举结果:
选举结束一周内由工会审查当选代表是否具备代表资格,选举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资格与程序审查有效后,在校内公布正式代表名单。
海宁市高级中学 党总支、校长室、工 会
2009年11月25日
作者:孙波 来源:haigao.net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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