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高中学生党校学习、活动有关规程》 (09年12月修订)
中学生党校是党组织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组织学生在实践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培养和造就既有真才实学,又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特殊学校,是使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有力措施。为使中学生党校办得更规范、更完善,并保证教学活动的高质量、高效率的开展。特制定本规程。
一、中学生党校每次学习、活动都实行严格的点名制度。由学习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规定学员提早3分钟到场,不迟到、不早退。如无重大事情,不得请假(如请假须书面申请并由教务长同意方可)。请假两次及以上,或旷课者将作自动退学处理,并予以公布。
二、每次学习必须带好笔记,认真听讲,认真记录,尊重辅导教师的讲课。结业前夕将对学习内容以试卷形式进行考试,不通过者不予结业。
三、学员之间互相交流每次学习心得,并积极主动向学习小组辅导员(教师党员)悉心请教。每两个月各学习小组安排一次交流活动,要求各学员积极主动发言。
四、对于党校组织的外出参观、访问调查、社会实践等活动,学员务必参加。并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统一行动。
五、努力学习。除党校学习外,不断从各方面汲取党的理论知识,能学有所得,每学期要求上交一份思想汇报。
六、中学生党校学制一年,各学员在党校中的学习、活动情况立档存册,学习期满,由党校校务委员会予以考核,评选出若干学习认真、表现突出的学员为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并向党支部推荐,作为高三党员培养、发展对象的重要参考。所有结业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七、学员在学习中途如不愿继续参加党校学习,可提出书面申请作退学处理。对违反校纪校规,犯有错误的学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党校学员资格处理。
八、本规程有不详尽之处,将在以后的教学活动中不断充实完善。
海高中学生党校校务委员会
200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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