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着众多的动物园和动物繁殖中心。此外,一种新的势头是兴建所谓的"野生动物园"和其他不同类型的野生动物展览,其目的显然纯属娱乐性质。这些单位的设施差,动物拥挤不堪,
难以成为展出动物的理想场所, 同时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公众教育不予重视。
由于国内尚无一个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统一管理的法律和机构,一些政府部门根据不同的需要和目的,控制着下属动物园或繁殖中心的各种活动。因此,中国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的政策和活动缺少协调或甚至没有协调。
目前对哪些野生动物应视为受危或濒危尚无一致认识。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对濒危物种就地保护的意义和作用尚不明确,哪些受危胁或濒危的物种应考虑重新放归自然,缺乏全国性政策。此外,有必要明确易地保护和就地保护之间的关系,并确定哪些野生动物应该优先考虑立项进行易地保护。
许多动物园有潜力对濒危物种保护作出一定的贡献,但由于无权支配门票和其它项目的收入而受影响。一些动物园和繁殖中心的易地保护活动因缺乏足够的经费而无法开展。科普教育也因人员和经费不足而开展不力。不少动物园转而纷纷开办与动物园性质毫不相干的、噪音很大的游乐活动和服务设施等等,这与易地保护、科普教育、甚至基本的动物健康相悖。
工作组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 工作组应进行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评价,并组织全国重点保护动物的人工养殖设施的调研和评议。
· 工作组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就动物园、野生动物园、繁殖中心和植物园等设施在保护濒危物种方面的作用制订一项切合实际的全国性政策。
· 工作组同有关政府部门共同对"易地保护"进行适当定义,同时制订一份国家统一的、为保护目的而进行人工繁殖的濒危物种的优先序列。
· 不符合动物饲养条件最低标准的动物园,其饲养野生动物的执照应予注销,可以转变为游乐园,但不得持有野生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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